关于香港DHL 寄往孟加拉国的寄运要求通知

发布日期:2015-02-28  浏览量:1256

致:尊敬的客户

    接香港DHL 通知,即日起,寄往孟加拉BANGLADESH 包裹有以下最新清关规定:

    1、不论货物重量及申报价值,发件方随货需提供货物的原产地证明;

    2、如货物申报价值超过USD15,除货物原产地证外,随货还需提供: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或信用证授权(Letter of Credit Authorization)或收件人的进口许可证(三者选一)。

    寄件之前自备以上资料,若因以上资料缺少导致货物退回或销毁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寄件人承担。

    因此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我司服务热线 0755-2960 1952,多谢支持!